简介:
萍团发[2010]8号文 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
各团县(区)委,市直各单位、省市属各企事业单位、各大中专院校团委: 2009年,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,我市各级团组织切实履行共青团四项基本职能,坚持服务中心、服务青年、服务社会和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的有机统一,团结带领广大青少年努力创新,奋力拼搏,为推动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,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为表彰先进,经研究,决定授予共青团芦溪县委等六个单位“2009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。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头作用,在新的起点上谋求更大作为,推动萍乡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! 附件:2009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010年3月12日 主题词:共青团 表彰 决定 共青团萍乡市委办公室 2010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120份
附: 2009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共青团芦溪县委 共青团上栗县委 共青团安源区委 萍乡市公路管理局团委 萍乡市卫生学校团委 萍乡市移动公司团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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